社务要闻
政协重点提案见实效:杭州规范建设项目中介服务

    针对九三学社杭州市委会提案中披露的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及市场存在的主要问题,杭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积极采取措施进行规范。    

    建设项目所涉及的有偿中介服务主要内容和范围有:建设工程设计、幕墙设计、深基坑设计、煤气、电力设计,施工图审查、交通评价、日照分析、环境评价、防雷检测、节能评价、地质勘察、文保勘察、房产测绘、招标代理、建设监理、预算决算编制和审计等。九三学社市委会提案列举了建设项目有偿中介服务机构和市场存在的五大问题。    

    一是中介有偿服务机构的服务内容、范围、深度及质量缺乏规范性确定。例如建筑施工图审查中面积测绘审查的职责不清,规划信息测绘中心和房管测绘中心职责划分不够明确。由于各个中介服务依据和引用的规范是专业性、行业性很强且大部分都是自上而下条条垂直的确定标准,这就会出现各个中介服务机构对于服务对象的工作内容、范围和深度自说自算的状况,尤其是在服务深度和标准引用方面存在很大的随意性,如模拟日照分析中模拟建筑的有关参数确定。另外,环境评价和交通评价引用的经验参数精度不够,如在房管面积测绘中把大量公共设备、构件和设施纳入建筑面积公摊范围,降低了参数的可靠性。    

    二是中介服务机构采用标准不同、政出多门。同一问题不同部门采用不同的概念、解释、度量衡,比如规划局与房管局对于容积率、建筑面积的解释与衡量不同,导致实际面积计量与控制模糊不一,行政处罚也很难介定。    

    三是各个中介服务机构提交服务成果没有标准的时间约定。中介服务的成果缺乏权威性鉴定,其服务时间游离于行政审批时间控制之外,拉长了建设项目行政审批周期。    

    四是垄断性使中介服务变成没有竞争的“霸王服务”。在日照分析、防雷检测、节能评价、文保勘察、房产测绘、煤气、电力设计等方面实行中介垄断服务,垄断公司引用的标准、提供的服务质量和最终成果不容质疑,违背了中介服务市场经济下的竞争性原则,破坏了市场公平。    

    五是对中介服务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机构资质与评价缺乏鉴定,对工作失误的认定与处罚缺乏规范性措施。    

    提案建议加强对建设项目中介服务机构的有效管理,营造规范、公平、有序、高效的法制环境,建立完善的中介服务市场。这个提案被列为市政协重点提案,由副市长谢双成领办,市政协副主席朱祖德督办,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主办。    

    为解决提案中提出的“中介有偿服务机制的服务内容、范围、深度及质量缺乏规范性确定”、“提交服务成果没有标准的时间约定”等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合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服务工作相关的行业主管部门、审批部门、行业协会及中介机构一起对中介技术服务事项进行清理,最终保留了39项市本级中介服务事项。分别以《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相关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一批)》和《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相关中介服务事项目录(第二批)》向社会公开发布。规范和明确了中介服务事项的名称、设置依据、收费依据、收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针对“垄断性使中介服务变成没有竞争的‘霸王服务’”的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在各审批部门的协助下,对在杭登记注册和在杭提供技术服务的中介机构基本情况进行了调查摸底,建立了中介机构数据库,梳理出符合从事涉审中介技术服务标准的在杭企事业单位489家,并在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网予以公布。为进一步提高杭州市的涉审中介市场化程度,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对后续新进入的涉审中介机构,采取只要具备相应的从业资质便可自行在中介技术服务网上注册登记。由相关审批部门核实以后一并纳入数据库并对外公布。目前,数据库内企业已经增加到493家,并且还在不断更新当中。    

    对于“中介机构服务质量的监督管理不够到位”的问题,按照“规范合同格式,明确权利义务并依此进行监督管理”的工作思路,在市工商局、市市场监管局的协助下,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组织各审批部门制定完成25套《中介技术服务示范合同文本》,涵盖了所有39个中介服务事项。8月,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还专题举办了涉审中介技术管理业务培训会,在全市中介机构中推广使用这些示范合同,并且规定市本级审批项目的中介服务合同,需在规定时间内在杭州市投资项目审批中介技术服务网上进行备案。同时,要求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合同签订的服务时限、收费标准等条款,对中介机构的服务效能进行监督管理,全面收集审批平台上所有中介机构开展技术服务的第一手材料,为及时发现并依据失信行为开展处罚奠定基础。    

    针对提案提出的“中介服务机构采用标准不同,政出多门”问题,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办公室联合14个市审批主管部门针对涉审中介机构的服务行为和惩戒措施制定了相应的规范细则,明确“三类不良行为”及黑名单的认定标准和信用评价办法。对被主管部门考核列入三类不良行为惩戒名录的中介机构采取网上信用等级记录和网上公布;被列入黑名单的机构采取网上备案限制、政府项目不予委托等强制措施。对所有中介机构的信用评价实行一月一汇总,一季一公示,将信用考核结果公布于众,广泛接受社会监督。

版权所有:九三学社杭州市委员会    备案号:浙ICP备16037136号-6     
浙江省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钱江新城市民中心B座19楼
办公室:85255578    组织处:85255580     宣传调研处:85256409    科教处:85255577     传 真:85255576     电子邮箱:jsxshzsw@sina.com